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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禮拜去淡水晃晃~~不用大老遠去台中新社看~~


好多人在那邊拍婚紗喔!!!感動ㄋ~~



 


淡水鎮公所去年開始鼓勵農民在休耕期種植百日草、波斯菊和向日葵


景觀綠肥,打造淡水花海節。淡金公路附近向日葵已綻


放,花海一片,美不勝收。


今年淡水鎮約有50公頃田地加入種植景觀綠肥,目前,淡金公路四段旁


的向日葵田,花苞已全數綻開,金黃色向的日葵花朵襯著綠葉,更顯亮


眼,路過的車輛都停下觀賞。屯山里的百日草和波斯菊,花期約在六


月底。花季可以從六月到八月都有喔!!!


 


獺獺也裝扮一下ㄋ~~水喔!!


大家都搶著和她拍照..(中間夾雜著說:他好可愛喔!!他好乖喔!!他好漂亮喔!!!)


我這個作媽的也難掩驕傲....嘴角都上揚ㄋ...哈哈哈ㄏ




2007淡水花海節」系列活動攝影比賽


「山城河港、美哉淡水」為發展淡水鎮及鄉村觀光農業。


一、指導單位: 台北縣政府


二、主辦單位:淡水鎮公所


三、承辦單位:台北縣淡水鎮滬尾攝影學會


四、題材範圍:


1.2007淡水花海節」相關系列活動。


2 淡水鎮周邊,自然、農業、人文等景觀。


五、材料及作品規格:


1、軟片限用135以上(含135)、正片或負片(或數位電子檔至少須400百萬畫數以上


2、電子檔像素尺寸不得低於2274x1704)


3  參加比賽作品但需沖印成相片,尺寸一律採〈5x7吋〉彩色或黑白照片參賽(不分彩色及黑白組),張數不限,連作不得超過4張,不得格放,人工加色、框線、電腦合成或裝裱,違者取消參賽資格。


六、收件時間:即日起至九十六年7月20 日截止。(參賽作品如郵寄請以掛號郵寄;以郵戳為慿。)


七、收件地點:1台北縣淡水鎮公所  地址:台北縣淡水鎮中正路65號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淡水鎮公所農業課  地址:中山北路一段158號8樓


八、評     審:由主辦單位成立五人評審委員會、審議評選


九、評審日期:九十六年7月28 日14 點整  於淡水鎮公所農業課會議室公開評審。


十、評分標準:相片內涵:百分之五十。整體構圖:百分之三十。其他:百分之二十


十一、獎  項:


金牌  壹名,獎金新台幣20.000元,獎杯乙座、獎狀一面。


銀牌  壹名,獎金新台幣15.000元,獎杯乙座、獎狀一面。


銅牌  壹名,獎金新台幣10.000元,獎杯乙座、獎狀一面。


優選  五名,各得獎金新台幣5.000元,獎狀一面。


佳作  三十名,各得獎金新台幣1.000元,獎狀一面。


十二、得獎公佈:評選結果將公佈於淡水鎮所網站,網址:  


評審結束後7日內統一掛號通知得獎人。


十三、頒獎日期:96年8 18日14:00時 於台北縣淡水鎮立圖書館藝文活動中心展覽大廳公開展出時頒發。


十四、附     則:


1.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


2.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,且不得翻拍拷貝、電腦改色重製等;經查有前述情事者,一律取消資格,得獎作品則由主辦單位追回該獎項,獎位不予遞補


3.參賽作品,請於每張相紙背面浮貼個人資料,詳實填寫題名、參賽者姓名、地址、聯絡電話等資料、資料不全不列入評選。


4各類前三名獎項每人限得壹獎,若作品未達到評審標準得從缺


5.獲獎作品應於接獲通知後七日內,交付底片、或數位電子原始檔審核〈底片或數位電子原始檔概不退件〉,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。 


6.得獎者須依規定扣繳相關所得稅額。


7.凡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之災害造成作品損害,主辦單位恕不負責。


8.得獎作品,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有宣傳發表、製作廣告、媒體刊登、雜誌報導等權利,不另計酬。


9.凡參加本競賽活動,視同承認本規則之各項規定。


10.相關比賽規定如有變動以網站公告為主、不另行通知。



 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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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va671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